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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我们赖以生存的不可再生资源一旦种源消失,就不复存在。从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出发,人类必须科学合理地利用和保护物种种源,才有可能再生,才可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可再生资源也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有条件存在的,人类都要加以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否则,我们的子孙后代就会出现资源危机和能源危机。

为了节约资源和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的资源,国家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利用先进技术,综合开发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项目,尤其是对那些储量稀缺的战略性资源,如钨、钼、锑、锡、钴、镍、钽、铌、铋、金、银、铂、钯、铑、稀土、铜、铝、铅、锌等废旧金属资源,开发一个再生资源项目,就等于开发一座同等金属量规模的矿山。

市场背景
•中国再生资源行业概况
    中国已有各类废旧物资回收企业5,000多家,回收网点16万个,回收加工厂3,000多个,从业人员1500-1800多万人,行业年产值达450亿元;中国每年回收废钢铁约35O0万吨,回收率29%;废有色金属约150万吨,回收率70%;废塑料约250万吨,回收率25%;废玻璃约250万吨,回收率13%...<详细>

 再生资源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发展目标(3个阶段进行)
    2005年至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2011年至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经济社会体系,建立起完善的循环型社会的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
发展重点与示范工程
    1、加强再生资源加工设施建设,提高加工质量,加快产业化进程(再生资源加工基地)。
    2、建设若干个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基地和规范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规模经营和一体化进程,提高社会综合效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把握投资政策与投资环境
    1、当地政府是否作为重要产业发展,是否有优惠政策,是否有规划许可。
    2、当地环保部门、国家环保总局是否支持,有没有批复。
    3、区位优势是否明显,港口条件、交通条件、通关条件是否具备。
在中国再生资源园区可用下列方式进行投资
    1、举办外商拥有全部资本的独资经营企业。
    2、与境内企业共同举办的合资经营企业。
    3、与境内企业签订合同,举办契约式合作经营企业...<详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税收公平和税制规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详细>
财政部、税务总局就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整答问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以下简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增值税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同时出台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两项增值税政策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不仅可以变废为宝、节约资源,还可以通过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 ...<详细>
业务现状
 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进口园区和国内市场发展现状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交易市场的发展,商务部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在全国26个城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国家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又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推进废物回收体系建设”。2009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已有29个城市和11个交易市场作为第二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园区和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
    (二)加工园区和交易市场缺乏统一规划。
    (三)园区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技术装备水平较落后。
    (五)未形成从回收、拆解到深加工的循环产业链。
    (六)回收市场管理不规范。
政策建议
    (一)建立有关政府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二)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加工园区和交易市场。
    (三)加大对园区和市场科研经费投入,加快技术创新。
    (四)加强监管和环境治理。
    (五)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发挥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详细>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出现曙光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一项关于汽车零部件在制造的联合发文给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带来了一线曙光。为此,汽车工业协会有关人士指出,到今年底,中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市场规模将有望达到10亿元。
    该文指出,我国将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机油泵、水泵等部件...<详细>
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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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的意义
    目前,再生资源产业已成为全球蓬勃发展的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由于全球资源供应日趋紧张,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优惠政策,引导资金投入,鼓励研究开发,有力地促进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在未来30年内,再生资源产业为全球提供的原料将由目前占原料总量的30%提高到80%,产值超过3万亿美元,提供3.5亿个就业岗位,将形成“有多少旧就再生多少新”、“天下无废物”的循环经济、循环社会与循环世界。
    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我国对金属、塑料、玻璃、木材等资源的需求在急剧增长,其中相当一部分资源来自于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我国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将大量社会生产和消费后废弃的资源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对原生资源的开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仅能缓解我国的资源短缺、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为我国打造“制造业大国”提供原材料,而且还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认识到再生资源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中央“十一五”规划明确指出建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再生材料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总体战略导向。各级政府也相继制定了地方“十一五”规划,提出重点发展领域,大力发展地方再生材料产业。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得到较快发展,网络布局初步形成,产业链条得到延伸,行业管理有效提升,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再生资源的定义

    就是不可再生的在人类的生产、生活、科教、交通、国防等各项活动中被开发利用一次并报废后,还可反复回收加工再利用的物质资源,它包括以矿物为原料生产并报废的钢铁、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合金、无机非金属、塑料、橡胶、纤维、纸张等都称为再生资源。

 再生资源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第六条规定,再生资源是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二条所称的再生资源,即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主要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不锈钢废料等废金属的处理
    对于那些不含活化产物(Co.Mn.Ni、Ag等放射性同位素)或含量较少的废金属,宜采用由化学法初步去污一拆卸解体一减小废金属尺寸一熔炼处理一二次废物、整备包装、暂存、处置等步骤组成的退役废金属处理技术路线较合理。
    在处理放射性污染的废金属时,去污技术的选择至关重要。影响放射性废金属去污技术选择的因素可能有:污染核素、污染水平;放射性污染废金属的种类、几何形状;国家现行标准(清洁解控水平、放射性废物分类、个人剂量限值等);废物管理费用;国家在退役废物管理方面的经济承受能力及不同去污技术的技术经济比较。
    在对现有去污技术进行简要的技术经济评估后,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合理地组合去污技术就有可能获得合理的退役废金属处理技术路线。
    放射性废金属处理技术
    目前,我国已经开发的放射性污染废金属去污技术有: 化学法初步、深度去污技术;机械法初步、深度去污技术;熔炼法深度去污技术等。
    在评价这些去污技术的优缺点时,主要着眼于下列几个方面:现有去污技术对安全和环境的安全性;去污效率 ;现有技术的成熟程度及相关运行费用;废金属资源的可再循环再利用或限制性利用的可能性...<详细>
操作技巧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商贸发[201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发展潜力巨大。为进一步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重要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已刻不容缓。再生资源回收不仅有助于解决我国资源短缺问题,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而且使用再生资源具有比使用原生资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特点,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为原则,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回收利用率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转变再生资源回收发展方式,加强环保无害化配套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形成再生资源回收政策促进体系;探索灵活的再生资源收购方式,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国大中城市建成完善的覆盖城乡、多品种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规范建设50个左右区域性集散市场,使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各地要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基础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局部、再全局”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规范建设,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形成回收、分拣、集散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一是规范回收网络。引导回收企业采取连锁经营方式,整合个体回收人员,按照“便于购销、保护环境”的原则,采取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和建设统一、规范的回收站点;
    二是探索多元化回收机制。根据地方实际和再生资源品种特性,积极采用多样化的收购方式,研究探索灵活的回收办法,完善“以旧换新”回收机制;
    三是提高分拣加工能力。采用现代化机械设备,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能力,形成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化分拣加工中心;
    四是完善市场功能。要加强集散市场基础设施和环境设施建设,完善其仓储、集散、初加工、交易、信息发布等功能,逐步将功能单一的交易市场升级为集交易、加工、集散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市场,实现再生资源产需高效衔接。...<详细>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 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详细>
 相关定义
 行业新闻
    资源分类  人类可利用的资源可分为三类:一是不可再生资源,二是可再生资源,三是再生资源。
    不可再生资源  是指被人类开发利用一次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千百万年以内)不可自然形成或产生的物质资源,它包括自然界的各种金属矿物、非金属矿物、岩石、固体燃料(煤炭、石煤、泥炭)、液体燃料(石油)、气体燃料(天然气)等,甚至包括地下的矿泉水,因为它是雨水渗入地下深处,经过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与矿物接触反应后的产物。
    可再生资源  是指被人类开发利用一次后,在一定时间(一年内或数十年内)通过天然或人工活动可以循环地自然生成、生长、繁衍,有的还可不断增加储量的物质资源,它包括地表水、土壤、植物、动物、水生生物、微生物、森林、草原、空气、阳光(太阳能)等。但其中的动物、植物、水生生物、微生物的生长和繁衍受人类造成的环境影响的制约。
    再生资源  就是不可再生的在人类的生产、生活、科教、交通、国防等各项活动中被开发利用一次并报废后,还可反复回收加工再利用的物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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